至少在加拿大,这种同居关系产生的一系列的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比如同居双方共同买房,法律是保护同居伴侣的利益的。
只不过,蓝班的目标是婚姻,不愿意牵扯到复杂的,拖泥带水的关系当中去。她担心的是对方Emotional Unavailable——拖延婚姻关系的法律终结,意味着对方在某种程度上不舍前段感情。
而这个阶段的铁人,感情可能是摇摆的,也许哪日前妻想回头,要求回头,短时间的感情敌不过长久的婚姻,也许他真的一声Sorry就回头了。
也许就是,跟没离婚的人Date不符合蓝班的价值观。
我觉得蓝班没有错,铁人也不算小人。大家没有在合适的时间相遇而已。
蓝班应该也同意我的观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