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笔是出国前弟弟送的,我们俩在爸爸的熏陶下,都喜欢练字。他比我聪明,练得时间比我短,但进步却比我快。没过几年,就超过了我。实际上他很懒的,只是因为一直梦想做一个出色的外科大夫,听说大夫都要写医嘱,写得不好看的常被护士和病人背地里笑话,才下定决心练的字。幸亏他当年练了,现在果然没人笑话他呢~
英文书法是卢大大教我的,记得几乎每个周日下午,卢大大午睡醒后,就是我们英语课开始的时候。上了四年的英语课,只有我们师生二人。实际上很多时间都闲聊了,他不要我一分钱。有时我懒劲儿上来,就去个电话说忙,他也没话,笑呵呵的就把课延到下一周。可能是上了年纪的人都喜欢回忆,他总回忆过去的事情,过去的故事穿插在懒懒散散的英语课里,有时我都听不止一遍了,他还像我以前从来没听过一样,认真地去讲......
拖拖拉拉,四年过去了,我离开了那个城市。
在后来,他去世了。
有时我真感到惊叹,就是一个人可以如此深的刻在另一人的生命里。那么清晰,以至于一笔一画中都能感受到他。每当偶尔写出一个漂亮的字母,我都会愣愣的看上一会,甚至有时会想象他会有什么样的评语。
有时,生命中的一瞬间,就会把你带回到那个周末的下午,闷闷的空气,小小的客厅,棕色的茶几旁,一个破旧的藤椅里。一个芭蕉扇在轻轻的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