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不要假设男方为过错方,婚前不属于共同财产的不参与离婚再分配也合理啊,
2, 很多女孩也是很富有的,城里的独生女儿没房子的也少吧。
3, 能为一方婚前财产纠纠结结的,离了算了。
4, 妻子对小三有财产追诉的权利,不工作的小三会受到很大冲击,私家侦探会越来越多。
5, 婚姻法有一条,离婚时保护无过错方权益,所以说女人要理家,知道你家有什么。
6,离婚时女方如果弱势,权益能否收到保护和男方的素质和气量密不可分,遇到垃圾男,
哪个国家法都是纸上说说。
1, 不要假设男方为过错方,婚前不属于共同财产的不参与离婚再分配也合理啊,
2, 很多女孩也是很富有的,城里的独生女儿没房子的也少吧。
3, 能为一方婚前财产纠纠结结的,离了算了。
4, 妻子对小三有财产追诉的权利,不工作的小三会受到很大冲击,私家侦探会越来越多。
5, 婚姻法有一条,离婚时保护无过错方权益,所以说女人要理家,知道你家有什么。
6,离婚时女方如果弱势,权益能否收到保护和男方的素质和气量密不可分,遇到垃圾男,
哪个国家法都是纸上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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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你的三实在不敢苟同,婚内一方有权质疑法律凭什么随意更改他们在原法下的合法权益,
-一宿梨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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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2011 postreply
07:3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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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女人都能有好日子,权益得到充分保证,但有时候觉得算计太多也不行,取之有道较好。
-雾中发丝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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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2011 postreply
09:3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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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只讲法理依据。算计、无道等等为主观臆测用词,很不适当。
-一宿梨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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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2011 postreply
10: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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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法律只讲法理依据,很多时候也会从人的感觉和社会反映来的。很多弹性条款的。
-雾中发丝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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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2011 postreply
11:2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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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法是定义变更吧,之前的共有产权没有什么概念争议的
-一宿梨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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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2011 postreply
11:5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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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只是增加了解释条文,觉得不是新法,你觉得呢?
-雾中发丝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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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2011 postreply
12: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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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条文可以作具体执行条例看待的。确实出现了前后次条文中,明确的定义的修改
-一宿梨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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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2011 postreply
12:4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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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本来就不是女方的, 凭什么有份。
-凤翅天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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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2011 postreply
14:3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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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了这个心,最好别结婚,结了也早晚会离
-smile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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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2011 postreply
17:2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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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意义上,支付首期取得的是不完全产权,完全产权在贷款付清、抵押权解除时才谈得上
-一宿梨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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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2011 postreply
18:4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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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新婚姻法按照结婚日期算有效就好了。
-star7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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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2011 postreply
10:4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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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很多国家对条文更改都会如此操作,对律法的严肃性有好处
-一宿梨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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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2011 postreply
10:5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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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能加进可操作的处罚类条款就好了,比喻外遇,外遇生子的,暴力的。
-雾中发丝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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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2011 postreply
11:3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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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新条例不合理,是房价贵的太不合理了,十年前夫妻离婚,一般一个拿房,一个拿财产,挺好分的。现在的家庭财产基本上都是全压在房产了
-spiritk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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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2011 postreply
20: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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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的产权确认,不仅事关离婚析产,也事关婚姻存续期间对资产的处分权啊
-一宿梨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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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2011 postreply
20:2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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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合理的地方也有不合理的地方,新婚姻法不是很完善呢
-greengage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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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2011 postreply
05:2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