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Y是大学同学。大学期间没有建立恋爱关系,只是关系较好。我于80年代中期赴美留学,其间书信传鸿。一年半后,我回国结婚,并携她一同赴美。数月之后,我发现她与原单位一位男性同事D有书信往来。D与Y在同一单位工作5年,D当时已婚,但一直和配偶两地分居。我偶然读到其信中提及,他不会忘记他们对石评梅爱情故事的感动。
石评梅和高君宇20年代的爱情悲剧,80年代在大陆流传。1923年,石评梅与高君宇相恋。无奈高君宇老家已婚,石与高未能如愿成婚。1925年,年仅29岁的高君宇劳累而逝,葬于北京陶然亭。石评梅难掩的悲恸之情见于石评梅刻在高君宇墓碑上德国诗人海涅的诗句。三年之后,石评梅因悲伤过度而死。葬在高君宇墓旁,实现了其 “生前未能相依共处,愿死后得并葬荒丘”的愿望。
D的信中关于石评梅的话语比较暧昧,引起了我的警觉并感到Y和D的关系不正常。虽然石与高的爱情故事的确令人感动,但在孤男寡女之间私下谈起,十分不恰当。我对Y说,对于你婚前的行为,我不做判断,不做追究,可以原谅。对于婚后,你不能和其他男人有超过和丈夫的亲密关系,包括身体和情感两方面。如果你接受这个要求,我们继续一起生活。否则我们必须立即分手。Y一方面否定与D有任何不正当关系,另一方面答应了我的要求,不再与D来往。
20多年过去了,我们养育了两个孩子。大孩子已大学毕业自立。小的还在上高中。 我们的家庭关系大概和其他家庭一样,有过疾风暴雨般的冲突,也有过温情阳光下的和谐。基本上还过的去。
近期得知,Y与D一直有联系。从2000年起,她几次回国,在短暂的2 – 3 周的假期里,专程从千里之外飞往D生活的城市,美其名曰,会见老友,住在D的家中2 – 3 天。D的儿子现在国内医学院就读,上周赴美访学,逗留我家3 – 4天。Y全时陪同。即不上班,也不管家。 并声称今后依靠D的儿子来看病。我觉得,Y依此为理由,与D持续保持联系。大概D的妻子和孩子也蒙在鼓里,不知实情。
凭心而论,我们一起生活20多年,有一定的感情基础,有幼子尚未成年。如离婚势必伤害孩子。但这样行尸走肉般的度日,对于感情中人,痛苦不堪。
当我问起Y,你当年承诺不和D来往,为何不遵守你的承诺?Y说这么多年过去了,为何不行。但我觉得男女之间关系的实质并不随时间流逝的长短而改变。
我曾开导Y,男女不在一起生活,无法真正了解,所谓距离产生美。绝大部分即将结婚的男女双方都觉得得对方不错,否则不会结婚。但离婚率高达50%,除了与利益相关的婚姻外(绿卡、金钱等),说明有接近50%的男女双方婚前不真正了解。你说D好,只看到优点看不到缺点,正说明你不真正了解他。“金无赤金,人无完人“。每一个人都有优缺点,只是在不同场所、时间、条件下才能表现出来。全面观察一个人并不容易。但Y并不接受我的看法。
我的简况:年过半百,职业尚可,精心顾家,与外部较少交流。Y是我的原始初恋,也是我的目前终身。尽管Y是我内心深处所爱,但人有尊严,不甘受辱。为摘绿帽,再所不惜。
请网友评论:
1.Y与D关系是否正常?
2.我是否过于敏感,自找烦恼?
3.我该怎么妥当的处理这件事情?
4.退一步说,已婚成年人能否和异性建立起亲密精神关系 (soul-mate)而无身体关系,或者说是男女之间的纯粹友谊,这种关系现实生活中存在吗?
先谢谢各位网友的宝贵时间和智慧建议。我是诚恳地请教,所谓“当事者迷,旁观者清”,“活到老,学到老”,“三人行,必有我师也”。就事论事,请不要冷嘲热风,再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