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争取我父亲那边我还是得到了一小部分售房款(我父亲名下的房子已经卖掉了,继母本来打算一分钱都不给我)。我父亲再婚时已经50多岁了,他只有我一个亲生孩子,和我生母离婚时我爸坚持要我跟着他,我们父女俩曾相依为命许多年。他再婚后的两个兄弟是继母和前夫生育带过来的。我也没有那么超凡脱俗,北京的房价那么高,她照顾老伴可以多得,我以为父亲给我一点念想也是理所应当的。之后我就签署了放弃所有遗产的法律文件还录了相。但我的继母仍然拿我当假想敌,因为法律规定老人过世前可以修改遗嘱,以最后遗嘱为准,据说她总不放心我还会回去争什么,我说什么也没有用的......
我母亲那边早把房产过户给我同母异父的弟弟了(虽然弟弟自己已有房产),也不会再给我什么,继父和那个弟弟依然变脸与我为敌,曾故意掐断我母亲家里的座机,不让我给母亲打电话。人心叵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