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要懂得依理據爭,不懂的就要問政府有關部門,不要道聽途說,因為美國是多元文化以法律主的民主國家,法律多如牛毛,每一種情況都有人﹑事、時﹑地﹑物等等不同的原因,所以絕不能人云亦云,以為那樣就是這樣,其實往往就是全然的不一樣,...以一定要有《不懂的就要問政府有關部門》,有爭執的,不要和別人論理,爭論,首先找警察,終究這是一個文明的法律國家,在文化行為,思維方式上,與東方人有一定的差別﹗
以強硬對之,不付,就說他車停在你家前,你已儘量避免了,就算你該付,也等他上法庭由法官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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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哉,斯言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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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2009 postreply
20: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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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小錢﹑怕他個鳥﹑是不﹖咱高知識老中在美國可不能當二等國民呀﹗
-男文化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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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2009 postreply
21:2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