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偶然的机会,马路边上捡了个花瓶。60来公分高,直口,有两个狮子型的小耳朵。满彩,颜色挺多的。据说上面的矾红现在没有了。底是同治款,也有人说是清末民初的。这么大的个头,从国内抱个回来也不容易。
很多年前,在一条小马路上路过,看见马路边上,放垃圾的地方有个花瓶。我走过了十几米,心里老惦记着放不下,忍不住回去拿起来看看。嘿,完美无缺的,这么好的事情。高高兴兴的抱起来就走。走出了十几米,心里有点不踏实。光天化日,大庭广众的,不太妥当吧。于是走回去敲开了那家人的门:看到你丢了个花瓶不要,我给你$20,怎样?房主很高兴的同意了。随后,我和他聊起来了,相谈甚欢。以致房主连我的$20也不接受了。
估计也有人在我之前路过,但都没有在意。现在回想起来,我更相信了这一说法:偶然的机会是送给那些有准备的人的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