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东西想给谁给谁,这个大家应该都没争议。但不应该把前妻名下的东西在子女不愿意的情况下给别人吧?

来源: itistrue 2018-10-06 18:40:24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0 bytes)

所有跟帖: 

那个没有争议,他前妻名下的东西,子女愿意他也不能给。必须子女亲自给 -遥遥- 给 遥遥 发送悄悄话 遥遥 的博客首页 (474 bytes) () 10/06/2018 postreply 18:49:08

不是。帖子里说继母要她们继续给钱,然后前妻的房子要全给继母啥的。你说的我没有异议,照顾就给钱,不照顾就放弃。 -itistrue- 给 itistrue 发送悄悄话 itistrue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0/06/2018 postreply 19:00:06

什么叫继续给钱啊,她不是说父亲钱够用,一直不用给钱,只是每次回家象征性给一点吗 -遥遥- 给 遥遥 发送悄悄话 遥遥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0/06/2018 postreply 19:11:01

你看原来的帖子呀,后来她们不给了。 -itistrue- 给 itistrue 发送悄悄话 itistrue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0/06/2018 postreply 19: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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