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网去查了斯德哥尔摩的旅馆,大多数旅馆都能定到当天的,曾住的那个最便宜,其他都一倍以上。
那晚曾答应旅馆休息一下,给点时间找旅馆,结果几小时没找到,估计是找不到便宜的,相反,还带了一个人回来,要求当晚住大厅,可以出点钱,旅馆前台自然知道旅馆没那么难找,他就是想拖到最后,蹭一晚。旅馆就怒了,要赶他走的理由。他拒绝离开,旅馆报警。不知道他半夜一点,是怎样遇到一个单身华人女士?
旅馆,商场,赌场,飞机,火车都是有权拒绝客人的,不需要太多理由,你影响他人一条,足够了。
警擦来了。居然遇见了连警察都赶不走的,考虑到直接上手铐要三副,没带那么多,还要负责早餐,只能驱赶,结果大爷装S,大妈耍无赖,四肢舞动喊救命,龟儿子来猛的,仍了行李直接坐地,还哭着喊杀人了。警察TMD那见过这场面,直接驱赶。
我不怀疑警察有意仍他们去那里,因为换了我,我仍他们更远。
其实曾某已经涉及妨碍警察执行公务了,尽管前面的欺骗行为无法考证,也足够驱逐出境了。
大使馆更不应该帮他说话,他再又理由,这样的行为,也丢尽大国的脸了。
凡是考虑其他政治因素,就不可能做出合理判断。
跟别说要利用这机会引出瑞典政府忽视人权这一大目标。
居然这里还有人帮着说话,难道这不丢你的脸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