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不是人性的标杆,是中华文化的标杆。美国文化没这一套。美国文化认为“食与性”是人性的第一需求,“尊重”是人性的第二需求,“爱”是更高层次的需求。在美国打孩子违法,孩子的自尊和成人一样受公共道德意识保护。“孝道”来自孔孟之道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为历代皇帝统治天下的法规。而这个法规正好忽略了人性的第二需求。中国的公共道德意识里过分强调了尊老而忽略尊幼。小孩从出生起就不仅仅是吃饱肚子一个需求,得到父母尊重和爱的孩子,自信,阳光,而被父母冷落甚至常常羞辱打骂的孩子心理自然不健康。在中国, 子女不被看作是独立的个体而是父母的私有财产。可以随便打骂侮辱,任意处置。这正是中华文化的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