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回来以后,一切平静。却在不久就分手了。
去年我看过一篇研究,说分居造成的分手概率很高。
人是有惯性的,惰性也是。
当然啦,每个例子都是个性。每个家庭、每个组合、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所以有时候大家问原因啊,理由啊。没有理由也可以离婚。个体不同而已。我觉得:婚姻和婚姻都不惧可比性;个体的人与人也不惧可比性,因此会有婚外情会有一生之中喜欢超过一个的现象,你去问这个人两个恋人怎样比较,那是个无法解答的问题。
人,就是这样。五彩多姿。
喜欢了,就是喜欢了。还需要理由吗?不喜欢了就不喜欢了,难道需要解释?一切都合理,只要它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