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上百字黑字写着,我不去拿租金,他必须想法DELIVER TO LANDLORD.
但是合同一签完,他就赖皮。他之前是拿了现金给我DEPOSIT 到银行去的。 现在可能是我的合同从五号到期改成1号到期有所不满,他也没说什么就是赖皮。
他说他没有支票,要PAYPAL月租给我,我不想要,因为PAYPAL 手续费很高。
他说只有一张银行卡,每天只能拿200刀现金,每天去拿一点不现实。 他问我可不可以在他银行用网上BILL PAY.我说你应该去问你的银行,行就行,我只要拿到钱就可以了。 结果他说不行。
现在他开始买MONEY ORDER, 说寄给我怕丢了,如果我不负责的话,就要去他那里拿。现在他索性邮票也不贴,就等我去拿。
我只好打了电话给他的银行,他们说可以网上BILLPAY. 我就跟他说,我可以专程过去教他如何使用BILLPAY. 结果他又说他没有银行账号,和这个银行没有关系。
他的任务就是每个月把MONEY ORDER 放在他家门口,我去拿。 如果不拿是我的事情。
这和当初合同上说好的完全是两码事。 我应该让步吗?我也不想为小事用力过多。但是如果每个房客都这样,我岂不要累死。而且真的为这芝麻事上法庭,法官也不会判我赢吧?现在的法官都那么民主党。
请问打玩地主们,有什么好办法?怎么处理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