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开枪打死了完全无辜的路人。该不该负责?有法庭说了算。陪审团裁决有罪,不服就上诉。我完全不理解要抗议的是什么?抗议华人杀了人没有像以前的白人警官一样不被起诉?且不说案子不同,即使真的觉得白人警察杀人不被起诉不公平那应该抗议白人警察不被起诉。不是抗议梁被起诉。我们要争取的是什么平等,什么权力?是可以像白人一样杀了黑人不受惩罚的平等?有人还说要团结黑人一起参与。开什么国际玩笑啊。黑人怎么可能认同这个游行的宗旨呢?华人在美国就是少数民族里的少数民族,越闹越孤立有什么好吗?
法庭判了梁二级误杀冤枉吗?我觉得一点儿也不冤枉。陪审员来自社会各个阶层,都是根据明确的法律条款来判的。法官只能告诉他们法律条款是怎样的,不能引导他们怎么判。十二个人都认为梁guilty。即使判了有罪,刑期并没有确定。从0 到十五年,法官会根据梁的个人背景,案发的具体情况来决定。多半不会就是最高刑期。而且很少有人会坐满刑期,一般都可以提前假释。一条人命葬送在他手里就是坐几年牢有什么可冤枉的?如果真的判了十五年大家不满再替他请愿也不晚。
本来不想说但是不吐不快。随便砸吧。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