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因为贪慕虚荣,要keep up with the Jones (她的几个同事),几年前搬去了离开我们25分钟的地方。
搬家那天她就开始反复对我强调,我还是必须像以前住在她旁边时那样,雷打不动地每周末送孩子去她家两次。
我坚持了2个月后苦不堪言,就对她说,我以后每周只送一次,每次孩子呆4小时,她勉强接受了。
但是我的噩梦还在继续:
我开始时坐在她家看书,她那东西走向的房子,在下午西斜的太阳下热得要命,她也不开冷气。
我就这样在她家坐了一年多,冬冷夏热,也厌恶听到她的声音,后来我就去一家快餐店坐了。她还说,你不用去外面坐,在这里坐就行。
噩梦还没有完。她住的这个地方什么也没有,没有商店可以逛,所有的商店都在15-20 分钟以上的距离。我等在那里除了看书什么事也不能做,连我的手机在那个地区都接收不到signal,所以连和人聊天的机会都没有了。这纯粹是在浪费我一个下午 (5小时) 的生命,给她提供弄孙的快乐。
这样熬了两年半后,我就拒绝再去了。
之后我老公每2-3周才带孩子去一次,每次也只呆2.5小时, 她也只得接受。我在她那里呆三个多小时,我如果要提早走,她就拖拖拉拉不放孩子走。
这种这么苦逼的事我都强迫自己做了两年多,她理所当然地领受,并且还时常因为孩子呆的时间比以前短而对我有所怨言。她还对儿子说,她不知道我为啥不再送孩子去她家了。
换了是你会情愿继续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