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案子我还真关注了。改革开放初期,某些学外语女孩思想和欲望被诱惑了,否则怎么被台商吸引,还搞出孩子,看人不准,最后送命。没有利益只有感情,不至于激怒对方老婆。记得八十年代时候公司里外商来,司机秘书都去献媚,换美元什么的。

我的疑点在于,男人到了发案地,十个小时不进去,说没钥匙,也不去联系死者,最后说一推门门自己开了。这说明如果他没亲自参与,也在拖延报案时间,让老婆清理罪证。另外男人知道老婆要动手,特意赶回来阻止,没来及。老婆当天和两儿子购物,买清洁用品,这很说明孩子参与,否则她完全可以自己去,这样多了人证,多了帮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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