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这里不少资料有误

来源: friselover 2007-10-20 22:47:39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576 bytes)
本文内容已被 [ friselover ] 在 2007-10-21 18:54:13 编辑过。如有问题,请报告版主或论坛管理删除.
包括:

所有TA单独名下的财产都要经过PROBATE COURT -- 这是不对的。有共同拥有人CO-OWNER是不用通过PROBATE,有指定受益人也不用通过PROBATE,所以401-K或人寿保险由於一定有指定受益人,是不需要通过PROBATE的。

在 file Living Trust (LT)以后,可以马上fund,也可以不fund,而只在遗嘱中注明那些财产转入LT.-- 这是不对的,不FUND信托便浪费了信托,因为房地产与信托无关,绝对不能靠遗触在死后「转入信托」,这是行不通的。

我在林修荣先生「理财天地」网站学到许多知识,大家不妨到WWW.MONEYRADIO.ORG 读读,生前信托和PROBATE资料都在「理财文章」中的「遗产规划与慈善捐献」那部份。

所有跟帖: 

谢谢指正。不过, -如尘- 给 如尘 发送悄悄话 (366 bytes) () 10/21/2007 postreply 08:59:56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

发现Adblock插件

如要继续浏览
请支持本站 请务必在本站关闭/移除任何Adblock

关闭Adblock后 请点击

请参考如何关闭Adblock/Adblock plus

安装Adblock plus用户请点击浏览器图标
选择“Disable on www.wenxuecity.com”

安装Adblock用户请点击图标
选择“don't run on pages on this dom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