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美国,我也不让我女儿同居。
在中国是因为,处女情结,一旦同居,swimming pool 就小了。
在美国,也不让,因为有本书说了,吃不到的葡萄是香的,吊得越久,他就越可能把你娶回家。
所以,只要男女还是有不同待遇,只要结婚还是女人重要的出路之一,我女儿绝对要纯洁干净,如天山上的雪那么不染纤尘,然后被一个男子娶回家,乖乖的幸福终老。
如果,婚姻不再是未婚女子的压力,生育年龄限制也不再是迫在眉睫的警钟,性是个合理而不过分夸张的名词,我会让我女儿聪明能干珍惜感情,我会教她识人,我会让她明白感情的真假虚实,但这都是理论,然后我会让她谨慎而认真的去接触,去相爱,不用考虑猎物与被猎的关系,不用考虑婚姻与否的问题,只真实认真的对待每一段感情,然后找一个她最爱相守一生,快乐终老。同居不同居不是问题关键,关键是她聪明宽宏,珍惜感情珍惜别人的感情。
同居只在有处女情结的前提下,或者想保持新鲜感或者激情的前提下,才有讨论的必要。
如果你想寻求的是一份灵魂的契合,那么任何轻易下定的婚姻决心都是盲目而不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