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点更可气!

在最初给offer的时候,我们就担心,如果deal成了,在close前,房子被破坏了怎么办?我们要不要加上一条说如果在inspection后,出现新的问题,我们就不要房子,拿回押金。她就说,“suppose是不会发生这种情况的,如果有让他们休就好了。”结果我们一对傻子也没要求。后来一个同事提醒我们,要加上--如果有问题,是可以拿回押金的。于是,在最后inspection的notice上,我们加了这一条。于是agent就威胁我们说,这样很不好,人家很可能不回我们什么的!结果buyer主动和我们联系,讨论了一下,最后还是坚持我们的意思了。所以该争取自己的权益就要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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