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来美,报着得Nobel奖的信心来的,就评这句话,你就知道我那时是如何的不靠谱。
第一份工作是在一个大学的实验室里。老板是大牛,犹太人。手里有很多钱,但在退休的年纪。用我的话说,他就是拿着钱,哄着我们这些postdoc们玩。
那时的我EQ极低,不会处理人际关系。不论老板说什么,我都说不对, 并提出为什么不对。老板很宽容,总是说,那你试试吧,当然结果都是我的错了。几年后就不在给老板对着干了,这样的结果好还是不好?好的地方是和老板的关系融洽了。不好的地方:因为总是听老板的,也就没有创造力了。
在最初的几个月里,我曾经给我自认为关系很铁的人说过,我老板什么都不懂。这样的话到了老板的耳朵,他竟然没有给我小鞋穿。还送了我一个“fearless”的称号。有一次我在他的办公室里和他争论课题的事,他不同意我的想法。我无理说到,“you know nothing”。他很生气,不允许我回到实验室。我就一转身回家了。在回家的路上,还是有些后怕,真的被他开除了,以后该怎么办?回到家里,收到他的eamil,具体内容不记得了,大体是说我没有权利和他那样说话,如果我和他道歉,我就可以继续上班,如果不道歉,我就可以卷铺盖回家了。
看到这样的邮件,就折回他的办公室,说了一声“对不起”。现在想想当时的情形,心里肯定是不服的,没准还皱着眉头,斜着眼睛说的这句话。你可以想象那种口服心不服的样子。但听了我的那声对不起,他既然很高兴的说,我可以继续上班了。当时就不明白,为什么这声“对不起”就那么重要?当然后来就不敢对他很造次了。现在是明白了,我和他不在一个层次上,我的冒犯对他来说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冒犯。即使事冒犯,也是没有威力的。
后来就忙着办绿卡,生孩子,买房子,换工作,转专业。这8年来一直在水深火热中(现在还是)。偶尔还和这个老板联系,说起这些事来,他都笑的哈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