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的房子是当初结婚时男方父母给的,名字大概是老公名,孩子10岁左右老公病死了,女的要改房名,公婆说如果你管孩子可以改,不管孩子就改孩子名,她说管,就连孩子带房子都在女方手中了。
一年后她找对象,还要和对象去南方闯,对方让她卖房当本钱,她就卖房和男的走了,儿子扔给公婆不管了。听说钱花光又被男的甩了,但这些年她与婆家不来往,也不管自己的亲儿。
如今孩子20多岁了,要爷爷奶奶的房子归自己名下,将来好结婚用,这爷爷奶奶的房子目前是和另一儿子共住,按以前分好的,将来归这个儿子的。孙子怪爷爷奶奶当初不保护自己的财产,爷爷奶奶很内疚。
所以说楼下那个爷爷奶奶没错,要保护好孙子的财产不被骗光。而中国婚姻法父母子女配偶都是第一位的,而且倾向没能力的多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