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血癌卖房,不得不想我们的遗嘱,将来会置配偶于一个很麻烦的地步。

来源: 田甜 2011-12-16 23:05:09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436 bytes)

看了血癌卖房,不得不想我们的遗嘱,将来会置配偶于一个很麻烦的地步。救人救命的事,不救-婚姻结束,救-无底洞+心里道德受遣。结婚本来就应该同舟共济,你们爱配偶可以爱到--能让他用你们辛辛苦苦的积蓄,去补贴他未来的家庭,而不是留给你们的孩子? 我还真觉得我爱我们的孩子更多一些,这样对我们的孩子不公平。如果放到孩子的TRUST,这样是不是可以减少配偶将来的麻烦,起码我的50%可以留给我的孩子。 但这样,显得不信任配偶。请分享你们都怎么讨论协商的?

所有跟帖: 

我们不存在为治病卖房子的问题,不想这个。 -偶尔到此一游- 给 偶尔到此一游 发送悄悄话 偶尔到此一游 的博客首页 (21 bytes) () 12/16/2011 postreply 23:20:52

医疗保险, ppo也是有上限的。因为治病破产的人, 不是少数。 -田甜- 给 田甜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2/16/2011 postreply 23:37:37

you are right! -园田- 给 园田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2/17/2011 postreply 00:13:51

你知道上限是多少吗?我家的好像是上米的。。什么金贵病要上米的自掏啊? -偶尔到此一游- 给 偶尔到此一游 发送悄悄话 偶尔到此一游 的博客首页 (171 bytes) () 12/17/2011 postreply 08:07:19

现在癌症都算大病重病,国家单位负责95%的费用, -europe- 给 europe 发送悄悄话 europe 的博客首页 (61 bytes) () 12/16/2011 postreply 23:31:09

better than in US -园田- 给 园田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2/17/2011 postreply 00:14:20

这个大病国家包>90%医药费,也包括离退休人员。 -katies- 给 katies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2/17/2011 postreply 07:32:20

信任有啥用,孩子利益第一 -lilac-pink- 给 lilac-pink 发送悄悄话 lilac-pink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2/17/2011 postreply 08:00:07

我认识个人两人分开前说好房子转到孩子名下,LP可以无限期住,一次避免很多问题。 -二狗娘- 给 二狗娘 发送悄悄话 二狗娘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2/17/2011 postreply 08: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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