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血癌卖房,不得不想我们的遗嘱,将来会置配偶于一个很麻烦的地步。救人救命的事,不救-婚姻结束,救-无底洞+心里道德受遣。结婚本来就应该同舟共济,你们爱配偶可以爱到--能让他用你们辛辛苦苦的积蓄,去补贴他未来的家庭,而不是留给你们的孩子? 我还真觉得我爱我们的孩子更多一些,这样对我们的孩子不公平。如果放到孩子的TRUST,这样是不是可以减少配偶将来的麻烦,起码我的50%可以留给我的孩子。 但这样,显得不信任配偶。请分享你们都怎么讨论协商的?
看了血癌卖房,不得不想我们的遗嘱,将来会置配偶于一个很麻烦的地步。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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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存在为治病卖房子的问题,不想这个。
-偶尔到此一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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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2011 postreply
23: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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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ppo也是有上限的。因为治病破产的人, 不是少数。
-田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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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2011 postreply
23:3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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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 are right!
-园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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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2011 postreply
00: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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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上限是多少吗?我家的好像是上米的。。什么金贵病要上米的自掏啊?
-偶尔到此一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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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2011 postreply
08: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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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癌症都算大病重病,国家单位负责95%的费用,
-euro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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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2011 postreply
23:3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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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ter than in US
-园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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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2011 postreply
00: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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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大病国家包>90%医药费,也包括离退休人员。
-ka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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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2011 postreply
07: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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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任有啥用,孩子利益第一
-lilac-p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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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2011 postreply
08: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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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识个人两人分开前说好房子转到孩子名下,LP可以无限期住,一次避免很多问题。
-二狗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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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2011 postreply
08: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