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结婚的大多是独生子女,谁家父母的钱不是给这个唯一的孩子的。为什么非要男方买房呢?一人出一半不就完了。要是一家穷的这点也出不起,另一边可以自己买的,说句不好听的,就是高攀了,那人家自己婚前的钱,愿意加你就加, 人不愿意你非得插一脚吗?这么理直气壮?要是人家父母的钱就更没道理了,人家存了一辈子钱给儿子,为什么非要给你一半?
要说习俗是男方买房,习俗是可以改的。大形势变了,大多数人的做法还能没有相应的改变?
要说有点欠缺的,我觉得应该是结婚一定年头以上,比如10年20年,那么不管当年是怎么样的,都算共有财产。因为女人到了4、50 真的是处于劣势,至少在中国社会是个不可否认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