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法律并没有不保障妇女的利益. 婚后共同创造的财富是夫妻共有的.

本帖于 2011-08-15 14:11:50 时间, 由版主 丁庄秀园 编辑

而男方父母赠与的不属于共同财产(这个不是两个人共同创造的, 是父母创造的), 怎么能说不保障妇女利益呢?

不知大家为什么要纠结父母给的财产,管好婚后和丈夫共同创造的财产不就行了?婚后在家不出去工作一样是对共同的小家做贡献也可以理直气壮的拥有老公婚后创造的财产的,这难道还不够保障吗?人不要太贪心。

实在看不出新婚姻法有什么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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