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512/content_7052902.htm
核心修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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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权益保护全面升级
- 专设“旅客权益保护”一节,明确航空公司须主动告知售票格式条款。
- 航班延误或取消时,必须及时通报信息,并提供妥善安置措施。
- 统一国内与国际运输的赔偿标准,增强公平性。
- 强化个人信息保护与投诉反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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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安全规定更严格
- 明令禁止擅自开启应急舱门、在机上寻衅滋事等“机闹”行为。
- 禁止在机场净空保护区从事影响飞行安全的活动,如放飞无人机、燃放烟花爆竹等。
- 严禁使用激光照射飞机,防止干扰目视助航设施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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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无人驾驶航空器(无人机)管理
- 从事民用无人机的设计、生产、进口、维修和飞行,需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申请适航许可(特殊情形除外)。
- 无人机生产企业须为每台设备设置唯一产品识别码,实现可追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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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国家领空主权与对等反制权
- 第261条规定:若任何国家或地区在民航运输或航空器制造领域对我国采取歧视性禁止、限制措施,我国可依法采取相应对等措施。
- 此条款并非自动触发“禁飞令”,而是作为依法反制的法律工具,体现战略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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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重要条款
- 明确机长在飞行中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权,包括采取必要管束措施、组织撤离等。
- 规定民用航空器遇险时,机长应最后离机,确保旅客优先撤离。
- 国家将设立政府性基金支持民航事业发展,具体执行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根据2026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修订案,所有外国航空器(包括日本航班)飞越中国领空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存在中日两国政府签署的航空协定;
- 提前向中国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提交完整申请,并获批准后方可飞行。
由于2022年俄乌冲突后俄罗斯关闭对日本的领空,超过85%的日本往返欧洲航班已转经中国领空,经中亚前往欧洲,使其成为日本连接欧洲的“唯一可行航线”。尽管中国并未禁止日本航班过境,但新规强化了管理要求:
- 需提交详细的飞行计划、航空器信息、保险证明和机组资料;
- 飞行全程须遵守中国空管指令,接受监管;
- 可能需按里程缴纳航路费(现行标准为每公里7.6元人民币,约合1.1美元)。
中国行使领空主权的常规举措,符合《国际民用航空公约》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