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水道碎尸案
198X年 春夏
场景 1 消防队门前的下水道
消防队旁边的居民楼里,整栋楼的下水道堵了,大院主任就找到了附近的消防队帮忙解决。
队长派战士进入下水道,去掏出堵在里面的东西。战士在下面说,队长,摸到的东西感觉有点恶心呢!队长说那你先拿上来一块看看。战士将摸到的东西,放进吊桶里,吊上来上来时,队长也干呕起来。是一块连着一段小拇指的手掌,还有其他的类似碎肉和骨头的东西。队长和街道主任马上撤离了围观的群众。然后通知公安分局到达现场。同时通知使用这个下水道的三栋楼,停止用水,关闭了水闸。几个小时后,掏干了堵在下水道里的所有残留物。
现场确认了大部分的人体组织,被剁成小块的从厕所的下水道里,冲下堵在公共的下水井口。但是没有发现大块的腿骨和颅骨。刑警分两路排查,排查可疑住户和人体剩余组织。
场景 2 居民楼排查
为了不惊动居民,排查以管道老化检修进入住户。其中有三户是新刷的房子。三户中有一户单身女性,墙壁是用新油漆覆盖的。那时的房屋内装可都是刷白灰的。先把户主调开填写各类表格,然后法医验出墙面荧光反应,在床下也找到了不同的喷射状血点。 至此,女主人被控制住,正式进入法医勘察。基本确认此房为第一案发现场。
场景 3 女房主的自白
那个年代,单身女性的生存环境不容易的。女主人30多岁了,没有男朋友是一件很不可思议的事情。心理的扭曲因为孤僻的性格被隐藏。在那个上万人的大厂里,她是一粒带血的砂。既没人看到,又被很多人时常戳中。她厂里工宣会的干事,平时是没人注意到她的喜怒哀乐。但是有一个人时常给她一点温暖的关注。这个人就是驻厂的军代表。她把全部心思都给了军代表。无奈只能隐蔽到地下。案发三天前,她把军代表的女儿带到到家里,强行喂了安眠药后,用斧头剁碎小部分尸体,然后大块的实在没力气剁碎,就放到扔掉的旧的被褥里,送去附近的垃圾焚烧场。事后这一部分,在垃圾场还未来得及焚烧的垃圾中被找到。斧头也被找到,把手上验出与被害人相同的血迹。审讯恐惧中的女房主几度昏厥。(最后被判死刑,押赴刑场时,已经很虚弱,是被刑警抱下车的)
军代表其人
以前在各大兵工厂里,都有军代表住在。军代表一般是营级以上的干部,可携带家属,在厂区亦有专门的宿舍。
案发时军代表还不到40岁,妻子36岁,一女儿9岁。军代表和妻子感情一般,妻子患有严重的心脏病,生下这个女儿后,军代表会经常在工厂的军代表宿舍值班,他没有离婚的打算,想结束军代表转业地方后,和妻子一起去深圳定居的。正是这个想法让外面的女人害怕分手。军代表妻子知道男人在外面有人,但是自己有严重的心脏病啊,不能。。。不能。。。的事情太多。军代表的外遇,导致的不是妻子的被杀害,而是9岁的女儿。外遇的女人以为杀掉了孩子,军代表的妻子就会心脏病发作走人,她就可以和军代表名正言顺了。
这个案子不扑朔迷离,3天破案,其实当天就可以认证事实了。这个是真实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