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想起说这个,是因为昨天金苹果的旧话重提。
我在自己的旧帖里看到鲁本斯1638年这幅画《帕里斯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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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本斯就喜欢画这样肉嘟嘟胖乎乎的裸女,这个艺术风格不是本次的话题。这次我们来介绍一下人物:
三个搔首弄姿的女神,从左到右依次是:雅典娜,维纳斯和赫拉(我这里有意混合了希腊和罗马的叫法,每个女神都选择群众最熟悉的那个名字)。可以从她们的随身行李认出来:雅典娜左边地上是她的盾牌和盔甲,维纳斯脚下是抱大腿的小爱神,赫拉右边是她的吉祥物孔雀。维纳斯位于中心C位,头顶上有个小天使正在给她戴桂冠,说明最后赢得金苹果的是她。旁边两个都是陪跑的。
两个男的:左边摸着下巴是特洛伊王子帕里斯,这场选美比赛的官方指定评委。他收了维纳斯一份大礼,最后结果是把自己国家给霍霍完蛋了。
还剩一个男性:戴帽子手拿金苹果的。这其实才是我们今天要讲的主人公,宙斯之子、神的信使、传令官:Hermes。
所有神话题材的画作里,他也很好认:戴一顶有翅膀的帽子,拿一根双蛇交缠的神杖。注意看,他脚上也有翅膀。这符合他飞来飞去传信的工作性质。
买马包的同学们先别忙着对号入座。你们的Hermes不是这个Hermes。跟很多品牌一样,它来源于创始人的姓。你们的爱马仕之所以叫爱马仕,是因为创始人名叫蒂耶里· 爱马仕。传到今天,爱马仕依然是家族企业,只不过某一代生的全是女儿,于是大权旁落到女婿手里,今天所有高层管理者都已经不姓爱马仕了。
最后赞一下博大精深的中文。Hermes本身没有“马”的意思,但是品牌创始之初,确实以生产马具为业。只有中文翻译,才能通过短短三个字的音译,让Hermes品牌不忘初心。信、达、雅,能翻译出比原文更丰富的意思却又不背叛原文的背景,舍中文其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