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了下,“有住所”,不是“有房产”, 概念不一样。

“您在国内是否有不动产不是判断是否有住所的标准。住所地分为永久性住所和习惯性住所。个人所得税法所称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2]中国目前采用的住所标准实际是习惯性住所标准。采用这一标准,同时把中、外籍人员,以及港、澳、台同胞与在境内居住的中国公民区别开。举例来说,如因学习、工作、探亲、旅游等而在中国境外居住的,在其原因消除之后,必须回到中国境内居住的个人,则中国即为该纳税人习惯性居住地。[3]反之,如外籍人士或港、澳、台同胞在国内因工作、探亲等原因居住,原因消除后即离境,则不构成习惯性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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