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窗帘也好,一件摆设也好,往往没有绝对的美丑,有的只是一种风格,室内设计时,我们要做的,其实是把各个部件的风格协调起来,形成一个整体美!
协调就是美!
很多人说太亮丽的窗帘不好,我可以理解,因为的确非常打眼,但打眼是因为不协调,房间的家具啊、床上用品啊、墙色啊、摆设啊等等。。。都不是亮丽的格局,突然冒出个艳丽闪亮的窗帘,吓人一跳!
如果有个整体的概念,把室内设计统一起来,而不是七零八落的,就会顺眼很多。所以设计师的作品,我们就算不很喜欢,也很少说“难看”,好比玛丽莲梦露,即使那种艳俗不是我们的口味,我们也不会说她丑。
那么,把不同的风格揉合起来不行吗?可以,但初级阶段最好别试,没有底蕴的时候创新多半是吃力不讨好。初级阶段要多想想整体,自己要的是一个怎样的整体?不要把眼光放在一个窗帘、一个床单上。要整体!要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