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是“让不自爱的人见鬼去吧”

来源: kellyinternational 2010-12-05 18:37:20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1454 bytes)

和蜜瓜这两日切磋过,对这位才女的思维有了解,所以我得拉上名言给自己的帖子打气。见笑了。

1。本人以为,在一个不爱或不再爱的男人眼里,任你千娇百媚,诗书满腹,精明强干,还是贤慧温柔,通通是没什么用的。他的心里只是希望你赶紧离开他的世界,好有他自己的生活。同理,在不喜欢自己的女人眼前,男人的攻势也不一定总是奏效。

所以呢,优点要在爱自己的人面前展现,而且这也是一种自爱。

2.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一个有自食其力的能力的女子,才可能持久地追求爱情这种奢侈品。 如果在经济上依附男人,就势必失去某种程度的独立性和一定的选择勇气。

这样不是说家庭主妇没有爱情,尤其不包括那种选择作家庭妇女的同胞。我说的是如果一个女子,如果只能做家庭主妇,而丈夫又不爱的情况下,许多人会以放弃爱情追求来保持长期饭票的。

这个不完全是女人的怯懦。而是这个社会让女人面临更加残酷的现实。比如女人找工作,提升方面比男人的机会就是少。离异后的女人也比离异后的男人机会少很多。这种社会现实,让更多的女人在选择时瞻前顾后,而且很多时候放弃不能当饭吃的爱情。

3.尊重理性选择

我是不劝遭受家暴的女人离婚的。因为如果她们觉得受到的家暴伤害超过离婚丢面子,自己弄孩子的辛苦,经济上的不稳定等等的负面总和,不用劝,她们自然会离。如果不离,她们就是做出了在现有条件下最让自己感到幸福的选择。这也是一种自爱。

另外,毕竟不是所有人,都去追求爱情这种东西的。

人年纪日长,就要知道感恩吧。如果有个幸福的家庭,还能感到爱情,那就是福气了。不是所有人都有,更不是所有人都有条件一切重头开始。

 

 

 

所有跟帖: 

说得蛮有道理的。 -katies- 给 katies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2/05/2010 postreply 18:44:12

如果爱情不只是激情也包括相濡以沫的感情的话 -风起- 给 风起 发送悄悄话 风起 的博客首页 (61 bytes) () 12/05/2010 postreply 18:48:01

我觉得你说的也有道理. -舞女- 给 舞女 发送悄悄话 舞女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2/05/2010 postreply 18:58:45

言之有理 -五味七色- 给 五味七色 发送悄悄话 五味七色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2/05/2010 postreply 19:29:08

言之有理,顶一下。 -MaggieQ.- 给 MaggieQ. 发送悄悄话 MaggieQ.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2/05/2010 postreply 20:0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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