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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了一下
关于宗庆后遗嘱的确认情况及争议焦点如下:
一、遗嘱存在性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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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遗嘱:
宗馥莉提交了宗庆后于2020年签署的书面遗嘱,其中明确声明“所有境外资产由独女宗馥莉继承,其他子女无权利”1112。该遗嘱由两名娃哈哈高管见证,但无家族成员签字1114。 -
争议信托主张:
三名自称非婚生子女的申请人(宗继昌、宗婕莉、宗继盛)声称宗庆后曾于2003年口头承诺在香港汇丰银行为三人设立信托基金(总额21亿美元),但未能提供书面信托契约2122。
? 二、法律效力争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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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瑕疵质疑:
- 2020年遗嘱的见证人全为娃哈哈高管,与继承人宗馥莉存在雇佣关系,法律界认为其客观性存疑,可能影响效力1214。
- 原告方指出该遗嘱未经公证,且未遵循亲属见证程序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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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合法性争议:
原告主张的2003年信托因缺乏宗庆后签署的书面文件,违反《信托法》第8条“设立信托需书面形式”的规定,法律效力受挑战2224。
三、关键证据进展
- 血缘关系验证:
三名申请人已向杭州法院提交宗继昌1989年出生证明(父亲栏为“宗庆后”),并申请对宗庆后生前血液样本进行DNA鉴定2224。若亲子关系成立,其法定继承权将获法律支持1220。
四、跨境法律冲突
- 香港法院依普通法审理信托纠纷,内地法院适用《民法典》继承规则,两地裁决可能出现冲突1020。
- 娃哈哈集团声明强调遗嘱效力,但未公布具体文本24。
结论
宗庆后确有遗嘱(2020年版本),但因程序瑕疵及跨境非婚生子女继承权主张,其效力尚待司法最终裁定1112。核心争议在于血缘关系认证与跨境法律适用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