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高中毕业后,自己要求去了英国读法学院,也不是什么名校。高中毕业前一年的暑假他自己一人游历了英、德、法,有了第一手感性认识。她一直放手尊重孩子自己的选择。四年一晃毕业了。毕业前参加全英法学院作文比赛,他拿了第一名,英国大法官审批、颁奖。他也被伦敦的一家大律所招去先当intern。他准备继续读书,这个暑假同时准备考美国的律师执照。
所以小孩子优秀,一是家长的培养,她是单亲,一人养两儿子。学业上基本是放养,不会死逼要成绩;但生活习惯和生活技能上很重视。这个大儿子烧得一手好菜,小提琴也是自己喜欢,自觉的每日自己练琴,在英国读法学院时,参加了该市的青年交响乐团,任第一小提琴手,同时还是法学院法学杂志的主编。非常优秀的孩子。我看着他/她一路走来。非常欣赏非常为他们骄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