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家庭团聚事由,须提供:
(1)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① 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② 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拟抵达日期、拟居留地点、拟居留期限、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③ 邀请人信息: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2)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复印件或外国人护照及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3)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关系(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