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看到委婉哥在炫国会通过法案阻止地方法官叫停床铺的行政命令。说点看法。

俺一直不喜欢总统滥用行政命令。

行政命令虽然比较高效。

却是绕开了国会立法走捷径。

对三权分立的国会立法权是种侵害。

变相给总统滥权提供了机会。

而且也造成了政策的不稳定性。

床铺上台第一天。

就推翻了一两百项前朝的颁令。

可以想象得到。

如果下一任是民主党人。

床铺这些行政命令也会被全数推翻重来。

这不是好的办法。

而且这必然会产生很多法律诉讼。

行政命令的高效得不到体现。

反而是不高效的。

国会通过这样的法案。

维护了床铺的一时权力。

却是对国会立法权的自我阉割。

俺觉得应该相反。

国会应该立法限制总统的行政命令权。

至少要厘清那些是总统可以行驶行政命令的状况。

减少行政命令的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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