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一直不喜欢总统滥用行政命令。
行政命令虽然比较高效。
却是绕开了国会立法走捷径。
对三权分立的国会立法权是种侵害。
变相给总统滥权提供了机会。
而且也造成了政策的不稳定性。
床铺上台第一天。
就推翻了一两百项前朝的颁令。
可以想象得到。
如果下一任是民主党人。
床铺这些行政命令也会被全数推翻重来。
这不是好的办法。
而且这必然会产生很多法律诉讼。
行政命令的高效得不到体现。
反而是不高效的。
国会通过这样的法案。
维护了床铺的一时权力。
却是对国会立法权的自我阉割。
俺觉得应该相反。
国会应该立法限制总统的行政命令权。
至少要厘清那些是总统可以行驶行政命令的状况。
减少行政命令的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