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日本说《中日联合声明》没有法律约束力
这就有意思了,俺查了一下,大概也就8条:
- 中日结束不正常关系;
- 日本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间接否认中华民国政府是中国的合法政府之一);
- 中国政府重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并按降伏文书所述,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
- 中日邦交建立
- 中国政府宣布: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
- 中日两国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建立持久和平友好关系,用和平手法解决一切争端;
- 反对霸权主义;
- 进行以缔结和平友好条约为目的的谈判。
如果日本说没有了法律约束力,那么是否可以重启第5条,寻求日本的战争赔款?
还有琉球的法律地位也不定,可不可以ann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