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的法律是这样的:
夫妻两人的matrimonial home,不管是谁名下的,谁付的钱,离婚的时候,必须拿出来分
举例,夫妻结婚时,婚房是女方的(假定没有贷款),离婚时,哪怕男方没有付过一分钱,但是根据离婚不能让一方居无定所的原则,男方可以得到婚房的份额补偿。就是说,他一分钱没出,离婚了还能拿钱再走人。
但是,如果没有结婚,而是同居,男方就没有权利分房产。
如果女方的房子是有mortgage房贷的,千万不能让男人付一半mortgage,而是要让他向女方付房租。如果他打钱入mortgage 账户,离婚时他就可以分房产。
Pre nap的作用在这块非常小。
各国的民法在细节上有出入,但是原则上大致相同。
大S真是个恋爱脑,到最后才明白,疯狂转钱给到孩子的基金,但是居住的豪宅却动不了。
虽然我们没有大S那么有钱,但是手中的资产也是大半生积攒起来的,而且对孩子在这方面的教育也要跟上,否则到了吃亏的时候就晚了。
有钱又特有爱心的人士,请绕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