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在我和我弟弟之间是公平的,
1.我和弟弟刚工作自立, 没房子住家里时,两个人都要给生活费.
2.我和弟弟各自结婚时父母给了大致等同(去掉通货膨胀)的钱办婚礼.
3.在我和弟弟两个自立后经济”困难”时期, 父母给我们提供”经济援助”(大笔钱款,上万人民币), 但我和弟弟两个人都要写借条(因为两人都有了各自的家庭), 要配偶也签字, 要归还但无息.
4.不给任何一方带孩子, 但可以短期帮忙.
5.父母一线城市买新房,不要求我们任何一方掏钱, 他们卖掉他们自己的原有的一套旧房,不足之处自补. 并表示以后他们走了, 房产我和弟弟平分.
6. 尽管我和弟弟现在的经济状况都不错,和父母的感情也不错,也都乐意给父母养老 (弟弟在国内). 但是父母仍然自己找了养老院, 自付了养老金, 几年内入住.
7.留下话: 得了绝症不要医治,不要花无用的钱, 希望安乐死.
我希望我老了能做到我父母这样. 我父母近80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