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我们当年,结婚时没工作几年,兜里没几个铜板,家里普遍接近无产者,所以就没人思考这个问题。就是家里所谓有房子的,也不是私产,因为没房的不久单位也会分房。
现在,在美国,对多数家庭还是这样。你孩子如果年轻就结婚,即使有些存款,比起后来二三十年的收入是小头。多数孩子收入高的,父母的遗产也不会是一辈子总资产的关键数。这样,去多想婚前协议实在多次一举。
即使很快离婚,比如28岁结婚,35岁前就离婚了,照样离婚后的总收入应该远多于婚前和婚内的存款。你的遗产也不应该在孩子35岁前、自己65岁前给孩子。
所以, 除非你孩子的职业是吃青春饭的,或者你明知自己孩子、孩子的配偶能力都低,而你有不少资产, 孩子主要靠你的资产过日子,而且你本人身体欠佳,需要不久就将财产传给孩子,你才值得要求孩子签婚前协议。这当中,还需要你儿子不仅能力低、而且找得配偶不仅不赚钱而且人品不咋地。
总之,对大多数家长别想那么多,觉得:就自己能赚钱,孩子又笨又衰,必须出面要孩子签婚前协议。
首先, 我是穷人,不想那么多, 儿子找适龄女子结婚,我就不会多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