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快活,也同时还是让人难过的。
没有长衫坐下喝酒点菜的本钱,又没有短衫站着喝酒的勇气。最终,还是被人打出去了。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他不回答,对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如果不是赚流量和眼球,就收手停口吧。日子是自己的。
只此一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