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小时候并不是那么圆滑的人,曾经讨厌他父亲饭前的祷告,占用大家的时间,
就说你不如对着水桶祷告,因此打消了父亲送他去哈佛读法学的念头。
他从十二岁开始打工,凭着他的聪明,对知识的热爱,自律,最终成为
美国历史上赫赫有名的政治家,科学家,外交家。
他有十三条对自己的清规戒律,估计大多数人都知道,不再累述。
他在与人接触中总结了一点,那就是不要用肯定句,多数时候以商量的
口吻和别人说话,你看这样如何如何?如果你能这样,就会更好等这样的句子,
这种口气让人感觉谦逊,因此他结交不少朋友,即使他的敌人为他的人格魅力
折服。
在起草《独立宣言》时,他年事已高,在会场经常打瞌睡,有人说不知请这个老头
来干什么?但当大家吵得不亦乐乎的时候,他就会说“让我们一起祷告吧!”
这句话点醒在场的基督徒,他们就会反思自己的态度,比说一句“别吵了”要有效的多,
这就是说话的技巧。
他并不特别信上帝,也很少去教堂,但他知道基督教在百姓中的作用,所以他给教会捐款很大方。
这就是会做事。
我非常喜欢富兰克林,希望没看过他传记的人去读读,你一定会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