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对待在学校行为上犯错的孩子,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差别。
在中国从小学到高中毕业,身边很多坏孩子,是真正的那种无赖坏孩子,
但就没有一个被开除过,留级的孩子是有,读完初中学习成绩不好,自动放弃高中的也有,
就是没有遇到被学校开除的。
在加拿大,从我孩子开始上kindergarten到high school 12年级,我应该知道了有10名孩子被学校开除。
被开除的有的就呆在家里,有的试图换一个学区去读,有可能会再次入学。但在本学区是没有学校会收的。
如果是留学生被开除,家境也不错的,一般是会帮他们找一家私校。
私校会对这类孩子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你在交学费,绝不赶你走。
在加拿大,对待智商有问题及其他disable的孩子,政府会派一个护士教师类人员每天去孩子家里辅导他们,有时会开车接送他们去参加一些活动,这要花很多钱的。这也体现了这个国家对弱势群体的关怀。
但问题是既然毫无希望的智商有问题及其他disable的孩子可以花纳税人大量的钱而得到照顾,为什么更有可能成为加拿大未来纳税人的犯错误孩子会被学校轻易开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