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难道不是从Day 1就是王的合作者吗?
16岁,自己也是爱玩的主,作为歌迷认识了王。
十年后,续上旧缘,一拍而合。
她知道王是什么样的花心大王,但自己不介意,要上位。王家估计也是在小王的那些女人里扒拉扒拉,小李毕竟也是美国留过学,拿得出手,加上怀了孩子,给个名分也应该。
婚后,肯定不能说没有一天好日子,谁家的日子不是好好吵吵交织的?但他们,是合作为主。为了人设,混淆李的学历、再去个远程镀个藤校的金,这样的俊男美女、高知好品味、儿女双全、五好家庭,谁不爱啊?
李确实婚前签了协议,婚后忍了王的一切,但这是公司运营的需要啊。特别分居这两年,他们在美国结婚,按照美国分居的法律,王怎么放飞李都管不着。李不是那个给王留一盏灯的贤妻,她是不得不按法律办事而已。
现在,李王有限公司不得不拆伙了。分钱不均打起来了,也很正常。
有人指责王家,我觉得小王的第一个声明发得没错,就是当公司散伙那么处理的。离婚协议都签好了,钱都谈好了,不就是发个没有感情色彩的短声明?他们已经商议离婚两年了,难道最后还要抱头痛哭?冷静、少情是应该的。
谁能想到李这个合伙人,本来盗亦有道,签了离婚合约,转头一想“哎呀,钱要少了!台北的房子凭什么不给我?“ 然后开撕,已经是不讲契约了,还要撕得楚楚可怜,假扮自己是生孩子养孩子忙得脚不点地的贤妻,小王在外面玩,王家还排挤自己。简直要把人看哭了。如果真是这样,也是小李上位后又想改变小王,得了人设王太太还不满足,要真的”五好家庭“。然后,4个佣人帮忙打理、5个婚姻咨询帮忙调节,都不能改观王的本性和家庭状况,也只能拆伙了。
王爸爸的小文让大家笑话,也是可怜。老人不是不要面子,是太要面子,想说明一下儿子以为安全期,结果搞出人命来了,王爸爸力排众议为了孩子认了这合伙关系。小王在这烂事中最对不起的是三个孩子,然后就是他爸。
撕就撕吧,也撕不了几天了,D妈都说不能助长告密文化了,李小姐在撞枪口之前还多撕到一套房,也很可以了。
现在她继续发声说那些“人质”,我看她不是偏执狂,就是真把自己“合伙人”的身份忘了,以为可以为天下女人讨公道了。
现实生活里,确实有很多贤良的女人,为了家庭和孩子奉献一切,最后被一个”有钱就变坏“的男人欺负了。但是,她们是贤良的好女人、好母亲,她们确实要为自己争取权益,如果被不公正对待了,即使是旁观者也会发声给她们打气加油的。
李小姐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啊?实在要参照,可以参照她妈,或者候家母女,建议她”风物长宜放远量“。即使是合伙人,现在有三个宝宝,还是和四个佣人一起把他们好好带好,不要让三个孩子以后伴着自己的小作文、伴着王李公司拆伙时的所有下三烂事情长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