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韩旭在微信公众号"庭立方"撰文指出,官方向社会通报此事,并没有法律上的授权,因为李云迪涉嫌嫖娼之事尚未受到司法审查,在法院判定其有罪之前应该遵守"无罪推定"原则,况且即使他嫖娼之事证据确凿,也只是行政违法,其社会危害性小于刑事犯罪。
这位法学专家还指出,根据中国《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其中也包括隐私权。公开"通报"对行为人造成的社会惩罚,不亚于行政拘留和罚款所带来的痛苦。嫖娼导致的"道德污名化",使得行为人面临着被整个社会乃至家庭所抛弃。这就是"通报"超出行政处罚本身的"溢出效应"。
韩旭认为,在网络信息时代,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如何保护个人隐私是一个重大课题,如果在执法中不能牢固树立"人权保障"的理念,那么"法治政府和法治国家永远不可能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