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情冷酷,这是法治社会的必然结果。你同意也罢,不同意也好,这些是推行法治的必然附加品。在一个成熟的法治社会,冒着被诉讼,吃官司的危险去救别人,是不被提倡鼓励的。 冒着生命危险抓歹徒更是不被提倡的。遇到老人,小孩重病,跌倒之类的事可以帮助打个电话求救,但动手就要小心了。警察该管的事,更是不要轻易插手。搭了性命不说,可能还说你多管闲事。我曾在大学图书馆管理员的课堂上被教导,不要轻易给咨询的人推荐医生,医疗单位等。以免遭到起诉。
相比之下,中国人有时很热心。但有时会做出合情不合法的事情。在今天的中国社会,人们一方面希望走向法治社会,另一反面又时常用中国文化中的人情来看待一些具体事件。这就造成情和法有时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