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意思说刘的结果是法治。老书记是村里自己处理的,是人治。如果按照法治的话,报案,立案

判决,还钱。老书记自杀了,钱自然就不用还了,也不用父债子偿。现在村里自行处理,就有这些人情掺杂在里面,因为涉及到村民的利益啊。不知道后面,我也觉得雷是可以替他还上的,也许他从心理上觉得村民会免了老书记的债?没想到是这个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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