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说老婆强制老公干不喜欢的事,老公就有权利弃养,因为他扔的不是一个没知觉的物件,不是一张桌子,一张椅子,而是一个有生命有感情的个体。
这和孩子有重病,老公就离婚逃避对孩子的责任是一样不齿的,这种事情不是没发生过,请问有人觉得弃养孩子的老公是对的吗?
大概有人说老公也是制造孩子的一部分,开始时就是同意担负责任的,所以孩子病了,不能逃避,只能坚持。
但是对于那只老猫来说,在家养了十年,也可以间接说明老公开始是同意的,等于有契约,就等于他有责任对猫负责,不能说猫老了,找麻烦了,不喜欢了,就可以随便处置。
当然有人说宠物怎么可以和人比?其实大家都是生命,没什么高贵不高贵的。
有很多人说,我就不喜欢猫狗,我就不养宠物,这没什么不对。但对开始养了,后来又弃养,这不是一个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