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境旅客携带有下列物品的,应在《申报单》相应栏目内如实填报,并将有关物品交海关验核,办理有关手续:
(一)动、植物及其产品,微生物、生物制品、人体组织、血液制品;
(二)居民旅客在境外获取的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元(含5000元,下同)的自用物品;
(三)非居民旅客拟留在中国境内的总值超过2000元的物品;
(四)酒精饮料超过1500毫升(酒精含量12度以上),或香烟超过400支,或雪茄超过100支,或烟丝超过500克;
(五)人民币现钞超过20000元,或外币现钞折合超过5000美元;
(六)分离运输行李,货物、货样、广告品;
(七)其它需要向海关申报的物品。
条例。
所有跟帖:
• 没有看到对化妆品的要求啊? -一脸的美人痣- ♂ (0 bytes) () 06/27/2018 postreply 19:41:38
• 化妆品是“物品”的一种。 -聊聊看- ♂ (0 bytes) () 06/27/2018 postreply 19:47:41
• 主要是不贵的物品,根本没有违反任何条例 -蒙娜丽莎- ♀ (0 bytes) () 06/27/2018 postreply 20:17:22
• 不违反条例规定啊! -蒙娜丽莎- ♀ (0 bytes) () 06/27/2018 postreply 19:4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