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一点,我说的是,大多数情况下。个例不算。
周围多少例子了。其中一个,我同学的爸,她妈过世后很快找了小二十岁的老婆,县城过来的保姆,也过了20多年了。
老头子晚年子女还很孝顺,也轮流到医院伺候。老头子过世前写遗嘱,把千万的房产只留给小老婆。上百万的存款,还有每月几千元的抚恤金。临终反复叮嘱,儿女要孝敬小老婆,这是他的牵挂。当然也说了,小老婆没有子女,将来给小老婆送终后房产再留给孩子。再说一声,小老婆只比子女大十岁。
对老头来讲,所爱的人相亲相爱, 世界真他妈的美好。
大家都忘了,房产是前妻在世时分的,存款大多数是前妻过世前存的。我同学和她哥当时没想起来,也没有争议,只是不再理小老婆。照顾小老婆,给小老婆送终。老头子放屁,真以为世界就围着他转。
过了一年才经人提醒意识到,现在在打官司。
也许有人会扒拉扒拉说,这不是后爹啊。只能说,标准太低了。或者站着说话不腰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