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的祖居在广州西关, 是我曾祖父留下来的, 是那种俗称西关大屋的古老独立屋。 曾祖父有两个儿子, 我爷爷和叔公。 我爷爷是长子。 我叔公有十个孩子,还有五, 六个佣人。住半间大屋就很挤了。 我祖父母只有我爸爸和我姑姑两个孩子, 就把房子让给弟弟一家住, 自己在外面租了一间独立屋住。 我祖父母都是五十多岁就去世了, 那时还是抗争期间, 他们到去世都没有回到自己的祖居.
解放后, 叔公的孩子也大了, 差不多全都移民香港了。 我爸爸就带着一家子迁回祖居。 把祖居分成两间独立屋。 叔公和我们各一间。
我父母有四个孩子, 我是老小, 我的姐姐, 哥哥都比我大很多的。 我父母在八十年代就去世了。 我爸爸很守旧的, 认为祖产应该留给儿子的, 爸爸要我哥哥给三个妹妹每人一万RMB作为补偿。 我和两个姐姐就签了弃权书,我那时已出国, 就回国去签了弃权书。 我觉得哥姐们都尽心尽力地照顾过父母, 就把那一万RMB留给我大家姐了, 当然后来我大家姐理财得法, 硬要給我汇来了一笔远多于我给她的钱。
我们的祖居后来拆了盖公寓, 我哥哥继承的祖居就变成四套房子, 哥嫂都住在香港, 那些房子就出租了。 我哥哥几年前中风去世了, 嫂嫂就继承了那四套房子, 另加她和我哥哥婚后在广州买的一栋两层的旧楼。 嫂嫂的产业应该比我多多了, 但我到现在每年春节还是汇点钱给她作为礼物的, 因为我小时候, 哥哥照顾过我。
我爸爸除了我们住的祖居外, 还从他祖父那继承了一条街, 二十栋出租的独立屋, 文革前我们还有40%的租收, 文革后就完全被没收了。 我有时会对我老公说“如果没有中共, 我肯定不会移民美国的, 估计现在就像我妈妈以前那样在家里当家庭主妇了“
他总是会说"你没有来美国, 就不会认识我, 我们就不会结婚啊。 我们现在这样不是更好吗?“
我们的祖居现在变成这样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