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呢?因为婚前的约定,要分门别类的看,不能个个都铁板钉钉。比如举个例子,女的要求她同意才过夫妻生活,男的也答应了。可是婚后不知为什么,女的不再同意过性生活了。那男的应当为此就放弃性生活了吗? 如果要过,就是违约,不过的话,这婚姻就失去很大的基础。那好,离婚吧。可是婚姻当时也是承诺过的呀,那也违约。
所以,如果是婚姻里的正当要求,就应支持。不管他以前什么承诺,要求性生活和拥有后代是丈夫的正当要求。女方既不是不能生,又不是有病不允许生。就硬生生把丈夫逼良为娼去找小三。这样的女人白給也不能要,去和她复婚,是他没头脑,自作自受。所以也不要同情他。我相信男人对女人是真爱。而女的不是。如果过下去,男的就连骨头渣都剩不下了。典型的被人卖了,还帮别人数钱。弱智到底了。应了那句话,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看看算过去了,想多了,会被气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