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单位解雇了二个人。我们提供免费食宿,据说, 他们每天的工资是很高的。
他们虽属临时工,但与正式工作人员一样工作,只是合同每3一6个月更新一次。
第一个人,只工作了一周,就被解雇了。
他工作不负责任,应付了事,不按常理以及规章制度出牌。
虽然只工作了一周,多个部门的人抱怨,因此他被解雇了。
第二个人,名校毕业生,聪明而又能说会道,做事圆滑。
他在工作方面,说得多,做得少,尽量少干活,但表面文章做得很好。
虽然我们都不喜欢他,但原则上,我们找不到理由去解雇他。
再说,我们正好缺他这种专业的人,一时没有顶替的。
他见到稍有姿色的女人,就会去搭讪,希望晚上能带回自己住的旅店。
他在我们科工作了近半年,昨天被解雇了。
据说,人事科收到了多个他性Harassment 的案件。
昨天,上级领导以及人事科开会决定,解雇他,立即生效。
职场还是有规矩的,有的底线还是不能触碰的。